201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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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您好!
近期接到 兰州市公安局网安支队 通知,要求辖区内(兰州市行政区域)开通网站的单位和个人,若还未在《兰州市公安局网站备案系统》中提交备案信息的,请尽快提交,并完成备案,已经在旧版《兰州市公安局网站备案系统》备过案的网站,请重新按照要求在新版《兰州市公安局网站备案系统》(http:// 61.178.60.49 )中重新提交备案资料。
客户在备案过程中,我公司将提供政策咨询支持、技术支持。有需要的客户请直接联系我司客服部:400-6808-205 或 邮件至 kefu@lzhongdian.com。
鉴于目前网络安全形势和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强烈建议尚未在兰州公安局网站备案系统备案的单位和个人重视此项工作,尽快履行备案手续,保证网站的正常运行。
兰州宏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9月12日
注:《兰州市公安局网站备案》的相关政策、须知及要求,以兰州市公安局网站备案官方网站的文档为准,请自行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