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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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专门出台意见推动电子商务发展,不仅仅是看中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张,更在于电子商务正在催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首先,电商正在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平台。电商大大降低了创业创新的门槛,据不完全统计,仅个人开办的网店数量就超过1000万家,并带动物流配送行业等现代服务业的超常规发展,扩大社会就业容量,“快递小二哥”队伍不断壮大;同时,孵化出大量“淘宝村”这样的创业群落,让“草根”创业的风潮大为兴盛。其次,电商引领的“互联网+”思维加速了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步伐,“改写”着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理念和流程,释放出巨大的商业机会,为各类企业提供了加速成长、转型升级的原动力,也是新常态下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的重要动力源。再次,随着O2O等新模式的兴起,电商正在与城乡居民日常生活、社区服务融为一体,打造更加便利的日常消费、家政服务、远程缴费、健康医疗、教育培训等综合服务平台,成为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新力量,也是改善民生、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新载体。
基于此,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意见,释放出对电商发展继续“放水养鱼”、营造宽松发展环境、放手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明确信号。近年来,电商行业快速发展,在催生出创新原动力的同时,触动到固化的利益藩篱,对电商发展“设障”的举动也屡见不鲜。突出的表现,就是一些部门总是想着借“规范”之名强化对电商行业的审批权、管制权。今年初,淘宝网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之间发生的争执尽管处理得较为圆满,但充分警示出:不恰当的行政干预和监管,有可能会让看上去红红火火的电商平台迅速陷入发展困境。目前,一些部门正在酝酿规范电商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如果一说规范就要强调审批备案之类,那就是权力太任性了,会窒息电商行业的发展活力。
国务院在《意见》中明确提出“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创新的方向自然是,未经法律授权,任何部门不能强化自身权力;同时,应当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抬高违法成本,即可逐步实现规范发展。
一些强势的利益集团对电商的发展也在人为设置壁垒。最典型的当数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引发传统金融机构的强烈不满,“余额宝是吸血鬼”论调一出,各大商业银行纷纷对余额宝转账金额设限,让一项惠及多数普通消费者的创新型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步子明显放缓。目前,电商发展的一大趋势就是与各项生活服务加速融合,电子商务在医疗、教育、公共交通等领域具有广泛应用前景,但这些领域恰恰又是改革的热点和难点,利益盘根错节。可以预见,电商在这些领域的O2O随时都会遇到被“叫停”的风险。近期,网络专车服务引发的监管风波,即为明证。
国务院的《意见》开宗明义地提出“减少束缚电子商务发展的机制体制障碍”,而要将这一点真正落到实处,需要政府以及全社会对电商抱有更加开放和积极的心态,把“放水养鱼”作为导向和原则,才能真正激发出电子商务更大的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和创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