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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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是原天水县人民政府于1980年设立的,原名天水县法律顾问处,先后更名为北道区律师事务所、天水恒通律师事务所,2004年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更名为甘肃鑫盾律师事务所,全所共有占编律师4名,合同制律师24人,律师助理及后勤工作人员5人,全所有党员律师6人,并成立了律师支部。分设刑事行政、民事经济、非诉讼和财务调查、法律援助五个业务部。为了方便接待当事人,全方位地服务客户,我所除在麦积区开发区石佛路1号的总所外,还分别在麦积区埠南路社区、道南商埠路步行街人民旅社二楼、秦州区宝泰写字楼7楼设立三个接待室,总办公面积达500多平方米。每个办公室的电脑都连接有宽带,每个办公室都具备打字复印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一应俱全。另外,我所还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每天在网站和电话热线上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法律、法制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