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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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年土地改革完成以后,为帮助农民恢复和发展生产,免除高利贷剥削,中国人民银行有计划、按步骤在农村开办信用社,组织农户间的资金互助。境内农村信用互助组随之相继成立。1954年,永昌县新小沟乡农村信用合作社成立(当时尚无金川区行政区划设置),次年,实现一乡一社。1955年3月,农村信用社由永昌县人民银行交农业银行代管。
1981年,金昌市成立,境内宁远堡、双湾两个信用社也随之并入金川区人民政府管辖,并由人民银行委托农业银行金昌市支行代管。同年10月,农行营业所和农村信用社分开办公。1984年9月,金川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成立,辖境内宁远堡、双湾两个信用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