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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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机构改革方案》,经2024年3月29日十四届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定,现将甘肃省民政厅职能、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划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增设老龄工作处;相应核增2名新政编制、1名处级领导职数。老龄工作处主要职责: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宣传教育,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牵头发放高龄津贴。
二、撤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相应核减13名行政编制,4名处级领导职数。将拟订全省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拟订全省社会工作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职责划给省委社会工作部。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省民政厅仍要协助做好工作,具体由政策法规处承办。
三、将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更名为慈善事业促进处。慈善事业促进处主要职责:拟订促进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全省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监督福利彩票的开奖和销毁,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调整后,省民政厅机关行政编制93名;内设机构11个,另设机关党委、老干部处;处级领导职数4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社会组织党委副书记各1名,正处长级);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