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3
1030
0
中华人民共和国酒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酒泉检验检疫局)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在酒泉依法行使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权力的行政机关,是由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垂直管理的涉外经济监督管理部门。
酒泉检验检疫局成立于1999年12月,系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由原酒泉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改建而成。其职责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行使酒泉、嘉峪关两市和张掖市高台县行政区域的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和进出口商品的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
酒泉检验检疫局严格遵循“依法行政、严格把关、优质服务、管理科学、高效廉洁、务实创新”的建局方针,公正维护国家和对外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工农业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确保进出口商品的质量,努力为酒嘉两市及张掖市高台县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服务。酒泉检验检疫局签发的各类检验检疫单证,是当今国际贸易中交接、结算、通关、计税、索赔、理赔、仲裁、保险赔偿、法律裁决、立项验资等环节不可或缺的有效凭证。
酒泉检验检疫局内设检验检疫监管科、办公室、综合实验室。现有正式职工10人(交流干部1人),长期聘用人员7名。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业务人员12名。全局共有中共党员4名,其中在职党员3名,退休1名。
近几年来,酒泉检验检疫局在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中共酒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在历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努力下,单位各项工作有了很大进展,取得了显著的成效。2000年荣获原酒泉市文明单位称号,2002年荣获肃州区模范文明单位称号,2003年荣获酒泉市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同年被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评为先进集体。2004年荣获国家质检总局先进单位的称号。2005年被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评为先进集体。至今仍然保持着市级文明单位的称号。